服务电话:8268267 监督电话:8220531
办理地点:旗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开班审批:经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并公布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公布的工种(专业)组织开展补贴性培训,应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开班申请。
结业审批:企业或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线上培训平台,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时并组织结业考试后,应继续向经办机构提出结业申请,由经办机构进行审批。
补贴审批:企业或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线上培训平台,按规定组织培训,学员取得相应证书后,由企业、培训机构或个人向经办机构提出培训补贴申请,由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并依据补贴标准,按照“谁垫付、谁申领”原则进行支付。
一、受理条件
(二)结业审批
1.该班期已经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时并组织结业考试。
2.该班期提交结业申请时,一并提交学员考勤资料。
(三)补贴审批
1.受理补贴申请的经办机构应与受理开班申请和结业申请的经办机构一致。
2.严格按照培训补贴“谁垫付、谁申领”原则进行受理。
3.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
补贴审批:1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开班审批流程


补贴审批流程

办理方式:
申请机构或个人可通过内蒙古人社、蒙速办等手机APP、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微信小程序或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网址:http://nmgrs.12333k.cn:8083/wbdt_por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