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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告知书

来源:锡盟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打印】 【关闭】

全盟失业保险各参保单位:

  经过数据比对,你单位符合享受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如你单位同意享受政策,请将《确认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回执单》反馈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政策名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和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予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裁员率按照企业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数与上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之比确定,月均参保人数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计算。

  申请方式:在企业账户等信息准确、完善的前提下,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无需申请。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资金用途: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为避免出现稳岗返还资金截滞留问题,请尽快将返还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

  资金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将直接返还至你单位参保登记的银行开户信息账户或社会保险缴费账户,请认真核对。如有变更请尽快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纸质资料(开户名称需与单位名称一致)。

           

确认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回执单

  就业服务中心:

  我公司(单位)已知晓政策,同意享受2025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承诺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切实稳定就业岗位。

  单位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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