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失业保险各参保单位:
经过数据比对,你单位符合享受2025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条件,如你单位同意享受政策,请将《确认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回执单》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政策名称: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申请方式:在企业账户等信息准确、完善的前提下,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无需申请。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或企业银行信息不完善等原因未能实现“免申即享”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
注意事项:一名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对于出现同一参保人的信息重复享受政策的,由后享受政策企业退回资金。
确认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回执单
就业服务中心:
我公司(单位)已知晓政策,同意享受2025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并承诺合理使用资金,切实稳定就业岗位。
单位名称(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