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盟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失业补助金等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
一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情况。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到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用人单位0.5%,个人0.5%),较过去3%的失业保险费率大幅降低。2019年以来,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为各类参保单位减负5.73亿元,其中,今年以来,为全盟各类参保单位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0.61亿元。
二是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情况。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提高返还比例,大型及其他企业按照上年度(2021年)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90%发放;社会团体等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进一步简化返还程序,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全盟大中小微企业全部实现免申直返。4月末,为全盟第一批271户企业返还资金579.61万元,惠及职工7721人,第二批318户企业、491.54万元已完成公示,月底前发放到位,6月底完成全部返还。2019年以来,累计为全盟3222户次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222.16万元,惠及在岗职工12.95万人次。
三是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落实情况。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作用。2019年以来,累计为全盟518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待遇6603.23万元,其中为25名失业农牧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4.61万元;为2739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045.61万元。其中,今年以来,为全盟162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待遇1047.19万元,其中为4名失业农牧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32万元;为1606名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39.15万元;为134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726.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