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见习对象有哪些?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的条件是什么?
(1)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申报见习的单位一般每年能提供至少10个以上的见习工作岗位。
(3)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见习单位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具有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5)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就业见习期限是多长时间?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4.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目前我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见习补贴标准为990元/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即1980×60%=1188.00元)。
5.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资料有哪些?
参加见习的人员名单、见习协议书、毕业证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凭证、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期满留用相关证明材料等。
6.怎样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参加见习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由见习单位统一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