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 > 普通详细页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来源:锡盟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锡盟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打印】 【关闭】

  1.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有哪些?

  (1)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群体在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实现就业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锡林郭勒盟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三类,一类地区:锡林浩特市、正蓝旗,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月;二类地区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黄旗、乌拉盖管理区,最低工资标准1910.00元/月;三类地区: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多伦县最低工资标准1850.00元/月。

  3.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现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和已享受政策期满退出人员符合上述特殊困难人员条件的,可按规定再次安置公益性岗位。备案内容包括再次安置公益性岗位申请材料、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认定时间、补贴标准等情况)。

  4.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5.怎样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可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申报补贴。线下受理方式为,公益性岗位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线上受理方式为,公益性岗位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网址:http://nmgrs.12333k.cn:8083/comcalogin/#/comcalogin),并提交相关材料。